【部门意见】关于征求《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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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28 06:41

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人武部、县政府办公室

根据3月31日全国、省、市、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4月1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任务,县安委办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征求意见稿)》,请于511上午下班前将县领导提出的意见建议书面反馈至县应急局公文员。无意见也需反馈。

附:1.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县政府领导

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征求意见稿)

2. 《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联系人:黄亮

   联系方式:0552-6822117

   邮箱:gzxyjglj@163.com

 

固镇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4月11日

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切实承担“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 493 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13 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发〔2017〕31 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厅〔2018〕51 号)、《中共蚌埠县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蚌埠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蚌办〔202032号)《中共固镇县委办公室、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固镇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2021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一、县委常委会主要职责

(一)学习并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批示精神。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县委议事日程向县委全会报告工作的内容,纳入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述职的重要内容,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和所需人、财、物等重大问题;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推动常委会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或联系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常委会成员每年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 4 次。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充实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力量;统筹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四)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并将其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加强对各乡镇党委、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督促检查,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奖惩机制。

(五)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蚌埠铜陵产业园区管委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认真组织实施。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和重要贡献的干部。

(六)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作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县政府常务会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指示精神、工作安排。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三)督促本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制定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定期检查考核,督促本级政府领导干部及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就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述职。

(四)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考核、奖惩等工作。

 

 

 

 

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一、县委书记职责

县委书记是全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批示精神、工作安排。

(二)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和向全会报告工作的内容;每年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 1次,及时研究解决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体制机制和所需人、财、物等重大问题。

(三)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县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督促县委常委就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述职。

(四)加强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和监管责任,支持人大、政协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督促纪委监委、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部门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五)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对乡、镇、园区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中的权重,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

(七)在接到发生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定的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县委副书记、县长职责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是全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批示精神、工作安排。

(二)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县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向蚌埠市政府述职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加大安全生产对乡、镇、园区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中的权重。

(三)组织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在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三定”规定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督促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就履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述职。

(四)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并为监管执法需的人员、经费和装备等提供保障。

(五)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标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全县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

(六)领导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 4 次;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考核、奖惩等工作;推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七)在接到发生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定的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县委副书记职责

(一)协助县委书记落实县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督促落实县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

(二)指导县委党校等单位,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三)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人年度述职内容。

四、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

(二)协助县长统筹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在接到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定的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督导。

(五)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人年度述职内容。

五、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职责

(一)组织县纪委监委机关按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相关规定,指导并参与相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依规依纪问责、追究党政干部安全生产失职渎职行为,对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依法处置。

(二)根据安全生产督查、考核情况,督促县纪检监察机关落实责任追究。

(三)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人年度述职内容。

六、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职责

(一)加强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安全检查执法干部。

(二)督促、指导乡镇组织部门在相关干部拟提拔任用或进一步使用时,应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作为重要参考,纳入干部工作调研、领导班子综合研判、干部考察等的重要内容。

(三)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四)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五)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人年度述职内容。

七、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职责

(一)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宣传工作重要内容,并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

(二)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教育。督促指导全县新闻媒体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时报道安全生产重要工作情况。

(三)督促指导全县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做好全县安全生产舆情引导。

(四)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人年度述职内容。

八、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职责

(一)加强统一战线安全生产工作,引导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二)指导督促民族宗教领域加强重要场所、重大活动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人年度述职内容。

九、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职责

(一)督促、指导政法系统及有关部门积极参与较大以上事故处置,并妥善处理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群众矛盾和群体性事件。

(二)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内容。

(三)推动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四)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人年度述职内容。

十、县委常委、分管安全生产副县长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

(二)担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负责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县安委会全体会议、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应当由县政府负责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和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问题,指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统筹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建设联动互通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组织、协调、督促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共同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以及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

(五)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

(六)在接到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定的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督导。

(八)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人年度述职内容。

十一、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政委)职责

(一)协调、组织部队、民兵参与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人年度述职内容。

十二、其他副县长职责

(一)担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二)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三)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督促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优化完善部门安全生产权责清单,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四)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处置、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推进分管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

(五)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督导。

(六)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人年度述职内容。




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县政府

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与必要性

为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切实承担“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根据3月31日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4月1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县安委办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关于审议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的请示》。

二、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13 号)

3.《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厅〔2018〕51 号)

4.《中共蚌埠县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蚌埠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蚌办发〔2020〕32号)

5.《中共固镇县委办公室、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固镇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固办发〔2021〕12号)

三、主要内容

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征求意见稿)内容主要为:

一是县委常委会共6个方面职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共4个方面职责;

二是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其中县委书记共7个方面职责,县委副书记、县长共7个方面职责,县委副书记共3个方面职责,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共5个方面职责,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共2个方面职责,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共5个方面职责,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共4个方面职责,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共3个方面职责,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共4个方面职责,县委常委、分管安全生产副县长共8个方面职责,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政委)共2个方面职责,其他副县长共6个方面职责。



   解读部门:固镇县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0552-6822117

   解读人:黄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