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沿海产业中小企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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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2-22 02: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要求,现将灌南沿海产业中小企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灌南沿海产业中小企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范围:东至合浦路,西至西环路,南至新港大道,北至北侧水系,总用地64.2公顷。

产业定位:以机械、电子等加工制造为主导产业。

规划期限:近期2025年,远期2030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灌南县田楼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卢科长  

联系电话:0518-83702004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编制单位:江苏蓝海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姬工  

联系电话:13776663462
  联系邮箱:13776663462@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前期接洽签订合同开展前期工作(落实评价人员、资料收集、现场调查、进行生态环境现状与回顾性分析、相关制约因素分析、识别主要环境影响、确定评价范围及评价重点等)开展评价工作(规划概述、规划方案分析、污染源强预测、预测情景方案设置、环境影响预测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估等)编制报告书(规划方案综合论证、规划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环境管理要求、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计划、给出评价结论)专家评审(召开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会)报告书修改后报批(根据评审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修改后,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资料,对规划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水环境、大气环境的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并分要素进行环境影响的预测与评价,包括水环境、大气、噪声、生态和固体废物等,进而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提出环保相关要求,得出评价结论,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规划实施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  

1.规划区及周边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对规划区域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3.对规划实施的态度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方式和途径  

在公告的有限期限内,公众可通过下载公众意见表并填写,以邮件形式反馈规划实施单位、评价机构。  

七、其他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实施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附件1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