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人民政府 溧水区人民政府 宁(溧)征告〔2024〕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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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5 07:14

2024年5月17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溧水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03批实施方案的批复》(苏政挂 A〔2024〕16号)文件批准,同意征收我区永阳街道集体土地1.1562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22〕4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用途

新建城南小学及配套附属道路(仪凤南路)(城镇道路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永阳街道石巷社区集体、永阳街道石巷社区太平岗组、周家边组范围内(详见附图)。征收面积具体见下表:

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表

单位:公顷

位置

 

地类及面积

 

总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石巷社区集体

 

0.2073

 

0.2073

 

0

 

0

 

石巷社区太平岗组农民集体

 

0.3041

 

0.3041

 

0

 

0

 

石巷社区周家边组农民集体

 

0.6448

 

0.6448

 

0

 

0

 

三、组织实施

(一)本公告发布后,我区将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和相关规定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以外的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补偿费用,实施征地补偿安置。

(二)本次征收涉及的农业人员已于2013年11月按照《溧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溧水县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溧政发〔2011〕64号)提前完成补偿安置。

四、其他

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6月19日。

特此公告。

附件: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