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房编办字[2009]44号文,设立北京市房山区石花洞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以下简称“石花洞管理处”),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规划与自然资源保护科、综合科和景区管理办公室4个科室。
石花洞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石花洞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确定的分区分级保护方案,编制详细规划,拟定景区保护和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协调各主管部门制订景区地质地貌、文物古迹、河流山体、森林植被等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措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统一管理景区风景名胜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参与制订景区范围内的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综合协调景区环境整治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14人,实有人数11人;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78.26万元,比上年减少250.12万元,下降39.8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58.76万元,比上年减少114.65万元,下降30.7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7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71.93万元,比上年减少136.96万元,下降26.91%,其中:基本支出230.4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1.96%;项目支出141.5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8.0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8.26万元,比上年减少250.12万元,下降39.80%。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1.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343.4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2.33%;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28.5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6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2021年度决算343.4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61.78万元,增长89.07%。其中:
“文化和旅游”(20701)2021年度决算343.4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61.78万元,增长89.07%,主要原因:支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2021年度决算28.5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0.1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2021年度决算28.5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05万元,减少0.17%。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0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30.4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二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单位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14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43万元减少0.2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度未发生此项收支;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度未发生此项收支,2021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度未发生此项收支。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度未发生此项收支。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2.1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43万元减少0.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度未发生此项收支,2021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2.1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43万元减少0.29万元,主要原因:车辆加油费支出减少。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75元,公务用车维修0.7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31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35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1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0.0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加(减少)原因: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3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34台,197.61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房山区石花洞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对2021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00%,涉及金额20.00万元。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及主要内容
北京市房山区石花洞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办公用房租金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或“项目”)以北京市房山区石花洞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以下简称“石花洞管理处”)作为项目的申报及实施单位。项目主要内容为:石花洞管理处办公用房租金20.00万元,租用河北镇黄土坡原村委会办公用房。
2.经费预算批复及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石花洞管理处已收到资金2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已支出20.00万元,执行率100.00%,为支付河北镇黄土坡原村委员会房租20.00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根据《北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京财预[2012]27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石花洞管理处对项目决策、管理、绩效三方面进行自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预算资金分配的规范化、资源配置的合理化,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原则,科学规范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公正公开原则。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绩效相关原则,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评价方法以比较法为基础,运用数据核对法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项目决策权重占10%,项目管理权重占20%,项目产出权重占40%,项目效益权重占30%。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组建评价工作组,相关业务科室进行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项目人员完善绩效报告,形成绩效报告终稿。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说明:分值满分100分,其中,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石花洞管理处办公用房租金项目绩效评价结论一览表
评价内容 分值 评价得分 项目决策 10 10 项目过程 20 20 项目产出 40 40 项目效益 30 30 综合得分 100 100 绩效评定级别 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评价认为,项目决策意向明确,具有需求必要性。
2、项目过程情况
评价认为,项目管理到位,合同的签订齐全,实际租用面积明确,项目资金管理主体责任意识强,过程管理资料严谨,预算规范性强。
3、项目产出情况
2021年度圆满完成了此项目,项目的完成给石花洞管理处员工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有利于工作的正常开展。
4、项目效益情况
评价认为,绩效目标的定位与项目资金效果之间的对应性在项目内容设计、遴选中体现充分,整体绩效目标与指标实现程度的综合分析完整。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