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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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21 10:58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依法治理办公室): 负责上级各项 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落实;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 政策调研、督促检查、目标绩效等工作;负责机关公文运转、机 要保密、文件印制、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 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组织、宣传、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和老干部等工作;负责统战、台侨、侨务、民族宗教等工作;承担人大、人民武装和群众团体工作;负责依法治理领域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落实;负责基层治理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负责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域各项方针  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落实;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基层 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统筹村(居)党建、 机关党建、"两新"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及其他隶属镇 党委的党组织建设的互联互动工作;负责承办镇党委换届工作; 负责镇党代会的筹备召开和党代表选举等相关工作;负责村(居) 班子建设,指导村(居)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村(居)党组织 活动阵地建设;负责指导区域内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内创先争优、表彰激励关怀等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各领域执法力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镇管理工作;承担执法信息统计、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等工作;行使城镇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 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文化旅游、商务经信、民政、教育、卫生、 农业农村、水利和其他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省政府依法赋予的和县级部门依法委托的行政执法权限,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 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纠纷调解、 网信、防邪等工作;负责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 理;负责网格建设和管理,构建统一的网格化工作体系;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社会事业领域各项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落实;负责制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 织实施;负责社会事务领域的管理工作,承担社会保障、卫生健 康、职业健康、医疗保障、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旅游、广 播电视、劳动就业、扶贫等相关行业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政务 服务的组织、协调、监管工作;负责重大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的 统筹、组织和协调等工作;负责人口生育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完 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商经济及统计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落实;负责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农业和农村经济、产业发展、工业及商贸流通业等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负责组织开展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统计工作,参与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负责农村宅基地、承包地和农村建房的管理;负责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利设施建设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养护等工作;强化水利工程的监督管理;承担农业林业科技推广、动物防疫、植物检疫、水利、气象等有关工作的协调管理;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种植和养殖,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防止农业面源污染;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村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村镇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 宣传贯彻落实;负责制定乡村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自然资源、自然水域、村镇建设、村容镇貌、道路建设、环境卫生、"三改一拆"、小区物业、老旧危楼、建筑施工企业、房屋及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等综合管理工作,配合做好重点项目 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负责耕地林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  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和新村聚居点基础设施建设管 理;负责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初核,并移送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处  理;负责生态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治理、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及河(湖)长制等工作;推动农村垃圾治理和生活污水处理等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落实;组织制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各类制度、预案和开展演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宣传培训、隐患排查、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上报处置等工作;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负责安全生产、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生态环境事件、公共卫生事件、食药品安全事件、动(植)物疫情事件、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 旅游安全、生产运行保障事件、影响市场稳定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含港澳台)安全事件、社会舆情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各类登记备案制度;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财政所: 负责财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落实;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政府预算、决算;负责本级财务信息报送;配合税务等征收部门抓好日常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缴;负责镇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及镇政府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负责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公开等管理;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 负责本级财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级财务的培训、指导和监 督工作;负责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接上下级财政审计联系工作;贯彻落实预决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公开预决算信息;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民政所: 负责民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落实;负责特困供养机构的管理工作,承担孤(弃) 儿、留守儿童、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特困供养人员、重度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和权益保护工作;负责低保、 临时救助、残疾人事务等工作;负责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村(居)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和村(居)务公开工作;负责殡葬改革推进工作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和关爱工作;配合做好襄渝铁路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审办公室。在镇监察室挂牌。负责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其 所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 性和效益性,承担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和相关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 情况的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