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公布一系列收费标准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8-31 15:18

小宝给宝粉们介绍了

宝鸡市最新的物业服务

收费标准

最近

就不断有宝粉们在后台问小宝

那这些费用具体咋收?

别着急

答案这就来了!

▼▼▼

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

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

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不断提高政府定价管理的

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性

宝鸡市政府定价的

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2021年版)

公布了!

◆◆小宝带你划重点◆◆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01

停放位置

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02

收费标准

根据道路、车型分类收费。

一类道路停车泊位,前1小时以内收取0.5-4元/车位•小时,1小时以后1-5元/车位•小时。

二类道路停车泊位1-4元/辆•次。

室内停车场:1-4元/车位•小时。

室外停车场:1-8元/辆•次。

专用停车场:5-20元/辆•天(对在交通事故处理期间的车辆,减半收取停车费)。

03

文件内容看这里↓↓↓

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

01

【拖车费】收费标准

根据车型分类收费:基价360-1350元/次,空驶费5-13元/公里,拖行费15-50元/公里;

空驶费说明:基价含10公里以内空驶费,10公里以上按此标准计收。

拖行费说明:1.基价含10公里以内拖行费;10公里以上,每拖行1公里按此标准计收,不足一公里按一公里计收。2.空车拖行费按低于此标准10%计收。(大于或等于该车核载吨位50%的为重车)。

02

【吊车费】收费标准

根据车型分类收费:基价900-3375元/次,空驶费5-13元/公里,超时作业费180-540元/ 小时;

空驶费说明:基价含30公里以内空驶费,30公里以上按此标准计收。

超时作业费说明:基价含2小时以内施吊作业费, 2小时以上按此标准计收。

03

注意!!!

1.以上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

2.车型分类按交通部JT/T489-2003行业标准执行;

3.拖行费核载吨位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4)第31号规定执行。

4.特殊情况下的拖、吊作业,在收费总额的基础上按以下比例加成:

(1)夜间加收10%;

(2)冰雪路段加收20%;

(3)夜间冰雪路段加收25%;

(4)隧道内作业加收20%。

5.拖、吊运载国家规定的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险品和车辆,收费标准由施(被)救双方协商确定。

表列内容未涉及的业务类型和情况,收费标准由施(被)救双方协商确定。

04

文件内容看这里↓↓↓

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01

【车辆站务】基本服务收费

1.客运代理费费率按不同站场设施、服务内容和吸引旅客能力等具体条件确定,最高不超过以下标准:一级站10%,二级站8%,三级站6%,便捷车站及以下4%;

2.客车发班(班次)费标准为:大中型客车5元/辆次,小型客车3元/辆次;

车辆安全例检费:每车次3元。

02

【旅客】基本服务收费

1. 旅客站务费:一级客运站收费标准为1.50元 /人次;二级客运站收费标准为1.00元/人次;一、二级客运站售票金额在10元(不含10元)以下的,旅客站务费统一按0.50元/人次收取。

2. 退票费:当次客运班车开车时间2小时前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10%计收,不足0.5元按0.5元计算;当次客运班车开车前2小时以内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20%计收退票费,不足1元按1元计算。

03

文件内容看这里↓↓↓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01

注意:本项目主要针对↓↓↓

【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生活垃圾处理

02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6. 00元/户·月

02

【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由单位交纳的垃圾处理费:

2. 0元/人•月(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幼儿园幼儿不计入单位人数)

由经营者交纳的垃圾处理费▼▼▼

住房物业管理费

01

物业服务费

多层住宅0.40-0.70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1.00-1.90元/平方米•月

备注:

1.“高层”指有电梯的住宅,“多层” 指无电梯的住宅;

2.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后,其运行维护等有关收费事项按照双方合同(协议)约定执行。

02

停车服务费

按月计算:室内40-60元/车位•月,露天30-40元/车位•月。

按次计算:室内2.5元/车位•次,露天2元/ 车位•次。

备注:

1.按月收费适用于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停放的车辆,按次收费适用于临时停放的车辆;

2.按次计费不分昼夜,连续停放每4小时为一次,停放30分钟之内不得收费,超过30分钟、不足4小时为第一个计次时间段,超过第一个计次时间段后按第二次计费,依此类推;

3.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4.机械车位停车服务费按照室内相应标准减半收取,机械设备日常维修、保养、检测、使用等运行维护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03

注意

1. 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

2. “服务等级”指《宝鸡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试行)》(宝住建发〔2021 〕43 号)制定的服务等级,物业服务标准达不到 “三级”服务的为“等外”服务;

3. 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对应的服 务等级,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具体制定;

物业服务企业执行新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前,应当按照本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程序 与业主重新签订或变更物业服务合同,在新合同签订或变更前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按照本细则执行。

04

扫描图片二维码查看【宝鸡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

危险废物处置费

01

注意:本项目主要针对↓↓↓

医疗废物处置

02

有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

2.00元/床•日(三级医院按床位数的85%缴费,二级医院(含二级以下医院)按床位数的75%缴费)

03

社区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无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

按照从业面积0. 10元/平方米•月。

怎么样

是不是超清楚

不过

可能还是有些宝粉会问了

为啥只有这些项目?

水电暖气咧?

特别说明

1. 法律法规、定价目录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进入本清单;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或不再列入定价目录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退出本清单;

2. 水、电、暖、气等重要商品、运输价格、旅游、行政事业性、公益服务性收费项目不列入目录清单,仍按现行办法管理。

原标题:《宝鸡公布一系列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