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宝给宝粉们介绍了
宝鸡市最新的物业服务
收费标准
最近
就不断有宝粉们在后台问小宝
那这些费用具体咋收?
别着急
答案这就来了!
▼▼▼
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
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
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不断提高政府定价管理的
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性
宝鸡市政府定价的
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2021年版)
公布了!
◆◆小宝带你划重点◆◆
一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01
停放位置
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02
收费标准
根据道路、车型分类收费。
一类道路停车泊位,前1小时以内收取0.5-4元/车位•小时,1小时以后1-5元/车位•小时。
二类道路停车泊位1-4元/辆•次。
室内停车场:1-4元/车位•小时。
室外停车场:1-8元/辆•次。
专用停车场:5-20元/辆•天(对在交通事故处理期间的车辆,减半收取停车费)。
03
文件内容看这里↓↓↓
二
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
01
【拖车费】收费标准
根据车型分类收费:基价360-1350元/次,空驶费5-13元/公里,拖行费15-50元/公里;
空驶费说明:基价含10公里以内空驶费,10公里以上按此标准计收。
拖行费说明:1.基价含10公里以内拖行费;10公里以上,每拖行1公里按此标准计收,不足一公里按一公里计收。2.空车拖行费按低于此标准10%计收。(大于或等于该车核载吨位50%的为重车)。
02
【吊车费】收费标准
根据车型分类收费:基价900-3375元/次,空驶费5-13元/公里,超时作业费180-540元/ 小时;
空驶费说明:基价含30公里以内空驶费,30公里以上按此标准计收。
超时作业费说明:基价含2小时以内施吊作业费, 2小时以上按此标准计收。
03
注意!!!
1.以上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
2.车型分类按交通部JT/T489-2003行业标准执行;
3.拖行费核载吨位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4)第31号规定执行。
4.特殊情况下的拖、吊作业,在收费总额的基础上按以下比例加成:
(1)夜间加收10%;
(2)冰雪路段加收20%;
(3)夜间冰雪路段加收25%;
(4)隧道内作业加收20%。
5.拖、吊运载国家规定的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险品和车辆,收费标准由施(被)救双方协商确定。
表列内容未涉及的业务类型和情况,收费标准由施(被)救双方协商确定。
04
文件内容看这里↓↓↓
三
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01
【车辆站务】基本服务收费
1.客运代理费费率按不同站场设施、服务内容和吸引旅客能力等具体条件确定,最高不超过以下标准:一级站10%,二级站8%,三级站6%,便捷车站及以下4%;
2.客车发班(班次)费标准为:大中型客车5元/辆次,小型客车3元/辆次;
车辆安全例检费:每车次3元。
02
【旅客】基本服务收费
1. 旅客站务费:一级客运站收费标准为1.50元 /人次;二级客运站收费标准为1.00元/人次;一、二级客运站售票金额在10元(不含10元)以下的,旅客站务费统一按0.50元/人次收取。
2. 退票费:当次客运班车开车时间2小时前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10%计收,不足0.5元按0.5元计算;当次客运班车开车前2小时以内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20%计收退票费,不足1元按1元计算。
03
文件内容看这里↓↓↓
四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01
注意:本项目主要针对↓↓↓
【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生活垃圾处理
02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6. 00元/户·月
02
【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由单位交纳的垃圾处理费:
2. 0元/人•月(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幼儿园幼儿不计入单位人数)
由经营者交纳的垃圾处理费▼▼▼
五
住房物业管理费
01
物业服务费
多层住宅0.40-0.70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1.00-1.90元/平方米•月
备注:
1.“高层”指有电梯的住宅,“多层” 指无电梯的住宅;
2.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后,其运行维护等有关收费事项按照双方合同(协议)约定执行。
02
停车服务费
按月计算:室内40-60元/车位•月,露天30-40元/车位•月。
按次计算:室内2.5元/车位•次,露天2元/ 车位•次。
备注:
1.按月收费适用于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停放的车辆,按次收费适用于临时停放的车辆;
2.按次计费不分昼夜,连续停放每4小时为一次,停放30分钟之内不得收费,超过30分钟、不足4小时为第一个计次时间段,超过第一个计次时间段后按第二次计费,依此类推;
3.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4.机械车位停车服务费按照室内相应标准减半收取,机械设备日常维修、保养、检测、使用等运行维护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03
注意
1. 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
2. “服务等级”指《宝鸡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试行)》(宝住建发〔2021 〕43 号)制定的服务等级,物业服务标准达不到 “三级”服务的为“等外”服务;
3. 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对应的服 务等级,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具体制定;
物业服务企业执行新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前,应当按照本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程序 与业主重新签订或变更物业服务合同,在新合同签订或变更前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按照本细则执行。
04
扫描图片二维码查看【宝鸡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
六
危险废物处置费
01
注意:本项目主要针对↓↓↓
医疗废物处置
02
有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
2.00元/床•日(三级医院按床位数的85%缴费,二级医院(含二级以下医院)按床位数的75%缴费)
03
社区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无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
按照从业面积0. 10元/平方米•月。
怎么样
是不是超清楚
不过
可能还是有些宝粉会问了
为啥只有这些项目?
水电暖气咧?
特别说明
1. 法律法规、定价目录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进入本清单;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或不再列入定价目录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退出本清单;
2. 水、电、暖、气等重要商品、运输价格、旅游、行政事业性、公益服务性收费项目不列入目录清单,仍按现行办法管理。
原标题:《宝鸡公布一系列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