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23〕6号)、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实施省2023 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苏农便〔2023〕365号)等文件精神,灌南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3年10月23日印发了《关于印发〈灌南县2023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并在灌南在线网站进行公示,在广泛宣传、主体自愿申报、乡镇推荐的基础上,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相关建设主体申报项目进行了资格核验和实地核查。经综合评审,拟确定灌南县瑞峰家庭农场等21家主体作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灌南县利丰食用菌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建设主体,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将主体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公示期间对主体资质有异议的,可向灌南县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化科反映,联系电话:19305129936。
附件:
灌南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