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公办幼儿园招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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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0 09:42

红河县公办幼儿园招生啦!

2023-06-16 11:30

发布于:山西省

以 下 是 正 文

1.2023年红河县幼儿园秋季学期招生方案

尊敬的各位家长: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稳妥有序、公开透明地进行,根据红河县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园实际,现就我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办法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班幼儿: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幼儿: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幼儿: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

(报名幼儿须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生活的幼儿)

二、招生计划(255个学位)

小班:5个班,共150人;

中班:47人;

大班:58人;

三、招生范围

第一类:国家优抚对象(现役军人、退役士兵、残疾军人、烈士、因公殉职或死亡公职人员)子女;归侨、归侨侨眷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具有明文规定优先照顾对象的子女。

第二类:红河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工子女。

第三类:跑马路社区、西山社区的适龄幼儿(幼儿有户籍或幼儿无户籍父母有房产)。

四、招生办法

(一)招生方式

1.第一类符合条件幼儿报名,审核通过后,不参与摇号,优先确定学位。

2.第二、三类符合条件幼儿报名,审核通过后,若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学位数,将按空缺学位数采取摇号确定学位。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红河县幼儿园一楼操场。

3.报名所需材料:

除幼儿出生证、幼儿所在户口的户口册原件。第一、二类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件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第三类幼儿无户籍的须提供父母一方房产证明。

(三)摇号

1.摇号时间:以各幼儿园公布时间为准(各幼儿园招生公告将发布在各幼儿园门口)。

2.摇号地点:红河县幼儿园一楼操场。

(摇号时请家长准备好幼儿所在户口册整本复印件)

(四)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8日—7月4日。将拟招生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注意事项

1.符合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如出现虚假情况,经核实,取消该幼儿入园资格。

2.为规范学校管理,现已在红河县幼儿园就读的幼儿不得转到红河县第二幼儿园(农机厂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配套幼儿园)报名就读。

3.报名时只能登记一个幼儿园名额,严禁同时在红河县幼儿园和红河县第二幼儿园两处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入园资格。

4.报名、摇号时,请家长佩戴口罩,带齐所需资料。

2.红河县第二幼儿园秋季学期招生方案

尊敬的各位家长: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稳妥有序、公开透明地进行,根据红河县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园实际,现就我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办法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班幼儿: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幼儿: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幼儿: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

(报名幼儿须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生活的幼儿)

二、招生计划( 118个学位)

小班:2个班,共59人;

中班:11人;

大班:48人;

三、招生范围

第一类:国家优抚对象(现役军人、退役士兵、残疾军人、烈士、因公殉职或死亡公职人员)子女;归侨、归侨侨眷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具有明文规定优先照顾对象的子女。

第二类:农机厂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户主的子女。

第三类:红河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工子女。

第四类:跑马路社区、西山社区的适龄幼儿(幼儿有户籍或幼儿无户籍父母有房产)。

四、招生办法

(一)招生方式

1.第一、二类符合条件幼儿报名,审核通过后不参与摇号,优先确定学位。

2.第三、四类符合条件幼儿报名,审核通过后,若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学位数,将按空缺学位数采取摇号确定。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红河县第二幼儿园一楼操场。

3.报名所需材料:

除幼儿出生证、幼儿所在户口的户口册原件。第一、二、三类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件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第四类幼儿无户籍的须提供父母一方房产证明。

(三)摇号

1.摇号时间:2023629日上午8:30(星期四)

2.摇号地点:红河县第二幼儿园三楼会议室

(摇号时请家长准备好幼儿所在户口册整本复印件)

(四)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9日—7月5日。将拟招生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注意事项

1.符合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如出现虚假情况,经核实,取消该幼儿入园资格。

2.为规范学校管理,现已在红河县第二幼儿园就读的幼儿不得转到红河县幼儿园报名就读。

3.报名时只能登记一个幼儿园名额,严禁同时在红河县第二幼儿园和红河县幼儿园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入园资格。

4.报名、摇号时,请家长佩戴口罩,带齐所需资料。

六、招生咨询电话:

来源:县教体局

编辑:李青芝

编审: 李庆红

复审:李景优

终审:陈勒伟

投稿邮箱:hhxzfxw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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