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处非办通知,山西省“吕艳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阳泉市平定县人民法院判决生效执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请我县集资参与人按照山西省平定县人民法院《“吕艳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公告》和《“吕艳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须知》有关要求,于2023年9月20日至2024年3月20日通过“阳泉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信息登记,积极配合信息收集核实工作,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联系人:阳泉市公安局 张警官电话:0353-2068030
阳泉市处非办 左夏伟电话:0353-2299068
宝鸡市处非办 芮玲玲电话:0917-3262303
陇县处非办 卫磊磊电话:0917-4605391
附件:1.“吕艳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公告.docx
2.“吕艳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须知.docx
陇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