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西安惠安中学等4所学校申报创建省级示范高中复评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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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06 14:12

      按照《陕西省普通高中示范学校评估与管理办法及评估标准》(陕教基二办〔2022〕6号)有关程序和要求,结合2023年上半年专家组评估结论和厅务会研究意见,陕西省教育厅于2023年12月下旬对4所申报创建省级示范高中的学校进行复评。经研究,西安惠安中学、渭南中学、汉中洋县中学、陕西省镇安中学等4所学校达到省级示范高中认定标准,拟认定为“陕西省普通高中示范学校”。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时间:2024年1月17日至19日。

      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陕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语言文字工作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公函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及有关证据等。

      联系人:寇斐

      电话:029-88668681      

      邮箱:jytjjc@126.com

      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语言文字工作处)

      邮编:710061

            陕西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