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新闻网讯(邓莉萍)12月31日,仪陇县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与巴中市巴州区经济检查大队开展联合行动,合力查处了一起关于巴中市某食品公司的商标侵权案。目前此案仍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近日,县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执法人员接到仪陇县某公司举报称,巴中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赛翡翠耳片”、“蛋黄猪肝”的外包装仿冒该厂生产的“翡翠耳片”、“凤眼猪肝”外包装,误导消费者,仪陇和重庆等多地市场出现假冒该企业生产的耳片、猪肝相关系列食品。“翡翠耳片”商标持有人鉴定,使用此食品专用包装袋的经营者未经授权许可。其行为侵犯了他的注册商标权,涉嫌构成商标侵权案件。并提供了正规产品的外包装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的证明文件,要求县工商局进行查处。
接到举报后,根据掌握的线索,县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立即与巴中市巴州区工商部门取得联系,并抽调执法人员奔赴巴中市,协助本县企业异地维权,联合巴州区经济检查大队查处该起商标侵权案。组织执法人员对涉嫌商标侵权公司的仓库、加工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的仓库內存放有侵犯“翡翠耳片”、“凤眼猪肝”外包装产品。执法人员发现仓库墙角堆放着几箱包装袋,上面标注“赛翡翠耳片”字样,其包装袋的设计、字体以及内容极为相似,其中“赛翡翠耳片”的 “赛”字是淡黄色的,在红色的包装袋上很容易被人忽略,不认真看,很容易就误以为是“翡翠耳片”。同时,现场也正在制作“赛翡翠耳片”产品包装袋。对于“凤眼猪肝”产品,未在工厂发现大量的产品及包装袋,只发现仓库的桌子上有少量的“蛋黄猪肝”,在“蛋黄猪肝”名称的下面标识了“又名凤眼猪肝”。
仪陇县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有关负责人指出,不经商标持有人同意,使用别人专用包装袋,就属于侵权行为。经过查证,涉嫌侵权公司对“赛翡翠”这个商标在今年10月份向国家商标局申请了注册,目前只收到申请受理通知书,但还未注册成功。而仪陇县某食品公司早已在今年4月份以及5月份分别取得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的“翡翠”和“凤眼”商标。涉嫌侵权公司的经营者承认由于缺乏商标侵权的相关知识造成了商标侵权的事实,但是才开始加工生产不久,货量并不多,愿意配合工商部门的工作。
工商经济检查大队执法人员证实巴中涉嫌侵权公司存在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行为,当场查获涉嫌商标侵权的“赛翡翠耳片”八十多箱,“赛翡翠耳片“包装袋1500多个,对该批产品实施了封存。目前,巴中市巴州区工商部门对该案的相关工作还在进一步开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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