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先锋镇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先锋镇场镇交通秩序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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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29 15:25

      广大群众:

为进一步规范先锋镇场镇交通秩序,经请示仪陇县人民政府,报交警大队备案,现将先锋镇场镇车辆停放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禁止停放路段

1.中心街至车站坝全路段;

2.观音街至金龙酒楼交叉路口除停车位以外路段。

 二、停车位置

1.原检站和粮站内停车场;

2.车站坝内停车场;

3.原富民页岩砖厂停车场。

 三、禁止停放时段

每逢2、5、8、10当场日8:00—15:00

 四、对违反停放规定的处罚

在禁止停放时段、禁止停放路段违反规定停放车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6条第4项的规定,罚款100元并记3分。

本通告自2019年1月3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仪陇县先锋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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