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第二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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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03 10:57

    截止2017年9月3日16时,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宝鸡市环境信访件191件,现将第3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56   受理编号5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1、天度镇街道新堡组村子中间有条冯家山水库渠,渠里有乱倒垃圾、粪便现象,水渠里水是黑色发臭的;2、新堡组街道未配垃圾箱,导致附近村民没处倒垃圾,影响村民生活。   扶风县   1、经调查,新堡组隶属天度村的一个自然小组,部分农户靠近冯家山水库渠居住。冯家山水库渠内确有生活垃圾,也有几户农户将生活污水直排该渠,投诉人反映问题属实。                                     2、经调查,从2015年开始,该镇先后给天度村7个自然小组(含新堡组)都配备了垃圾箱,为每个农户家发放了户用垃圾桶,垃圾处置设施均已全部配备到位,投诉人反映不属实。     目前,该镇已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一是立即组织人力对水渠内垃圾进行清理,由天度镇水管处负责对水渠内黑水进行处理净化;二是在水渠旁制作宣传警示标语,制止村民向该渠内直排生活污水;在靠近水渠位置设置垃圾箱,引导教育附近群众将垃圾倒入垃圾箱;三是在该小组街道合理选址摆放垃圾箱,方便群众就近倒垃圾,确保2017年9月5日前完成整改。      
57   受理编号57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县城经典庄园一楼几户商业餐饮,排油烟的管子安装在小区内,油烟污染严重,影响小区环境。   眉县   经调查,县经典庄园一楼共涉及三户餐饮企业,分别为罗氏天府掌柜饭店、经典纸包鱼、南云上品米线店。罗氏天府掌柜饭店和经典纸包鱼均位于经典庄园小区北侧(沿安阳街)的三层独立商业用房一层中段,该商业用房东邻迎宾路、西邻眉县示范幼儿园,北邻安阳街,南侧10米为经典庄园小区居民楼。罗氏天府掌柜饭店在三楼楼顶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设施出口朝向安阳街,经典纸包鱼在小区院内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设施出口朝向小区院内。南云上品米线店位于经典庄园东侧,在六楼楼顶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设施出口朝向南,离最近的居民楼有20余米。在8月27日现场检查中,该三户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均运行正常,未发现冒烟、冒油现象。经典纸包鱼油烟净化设施出口朝向小区,但离居民楼10米,且该饭店不炒菜,大厅内烹制,油烟相对较少。     眉县环保分局已要求三家餐饮单位按照《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强化油烟净化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58   受理编号5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横渠镇古城村五组有个粉石厂,2016年11月开始占用村民土地粉碎石头,粉尘大,树苗全是灰,导致村民种植的水果、庄稼卖不出去。   眉县   经调查,投诉所指石粉厂为219省道绛汤公路改扩建项目LM标拌合厂(临时拌合厂),219省道绛汤公路改扩建项目为省发改委批复的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该标段由中标单位咸阳路桥工程公司建设,项目拌合厂土地占用等已向相关部门申报。8月27日,对投诉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该公司石料破碎工段虽配套建设了洒水喷淋防尘设施,但拌合厂石料堆未覆盖到位,场区及路面洒水降尘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车辆道路扬尘问题。防尘设施维护保养,确保喷淋设施正常运行。8月28日上午,横渠镇组织城建站、工商所、供电所、地管所、企业办负责人以及古城村书记、五组村民小组长共同参与,对该企业的粉尘污染进行了现场执法,要求立即停工整顿。对该拌合厂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县环保分局已立案查处,责令限期停产整改,并行政处罚2万元。
            
    219省道绛汤公路改扩建工程计划2017年11月初完工,工程完工后,将拆除拌合厂设备生产线,恢复土地原貌。县环保分局已责令企业停产整改。眉县交通局已责令该公司立即对拌合厂原料堆、沙石料堆进行全部覆盖,加大拌合厂内及进出口道路洒水降尘频次,做好石料破碎工段洒水喷淋,目前全部整改完毕。目前,扬尘问题正在整改之中,届时,县环保分局、交通局以及横渠镇将再次联合现场检查,确保料堆覆盖到位,洒水喷淋和路面洒水降尘等抑尘措施落实到位。现已将该信访问题交由县监察局调查处理,待调查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追责结果。
            
     
59   受理编号5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青华镇南武村毛家庄组村民反映,岐山县环保分局在此地搞亮化工程修水渠,水渠渠道不平整,修好后未起到排水作用,反而造成污水淤堵,夏天有大量蚊子蟑螂生成,秋天雨水到来更容易造成淤堵,发生时间有半年左右。上报相关部门后,无人处理,希望及时解决问题。   岐山县   经调查,该村无生活污水处理及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故不存在修水渠的问题。8月27日上午,青化镇、村干部再次去南武村毛家庄组进行现场核查,该组祁青路穿组而过。经了解,2013年交通局对毛家庄组街道硬化500米,同时铺设了排水渠1000米。当时设计是全村排水由东西两头往公路设计的排水渠排,然后一直向南,排入沟壕。由于当时组道路硬化时与祁青路搭接处设计不合理,渠道较窄,加之有农户未将自家门前渠道进行加盖,垃圾进入渠道,易造成堵塞,造成排水不利。     处理情况:一是镇村组干部当场用工具将堵塞处捅开后,清理了垃圾,排水已畅通;二是由南武村于9月9日前在搭接处设计铁栅栏,拦截流下的杂物,对渠道未加盖处,积极联系农户铺设盖板,减少生活垃圾进入渠道,保障排水畅通;三是由南武村安排保洁员定期打扫卫生,杜绝垃圾进入渠道,保持渠道畅通。      
60   受理编号60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蔡家坡镇街道有污水直接排入渭河,排污口位置为蔡家坡渭河大桥桥头向西200米处,近期又用水泥预制板掩盖排污口。   岐山县   经调查,蔡家坡经开区建设局进行现场核查,此处为河堤边雨污合流明渠与渭河截污管网连接段,污水由此进入下游污水管网。为了美观,河堤边明渠用水泥预制板进行了遮盖,不涉及污水直排渭河问题。            
61   受理编号61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交通局附近有一混凝土搅拌站,生产时尘土飞扬;县医院旁也有一混凝土搅拌站,生产时也是尘土飞扬。   陇县   经调查,陇县交通局附近混凝土搅拌站属于秦源产业园项目区自建自用,县医院旁边混凝土搅拌站属于东紫花城项目区自建自用。两处搅拌站按照扬尘治理16条、6个100%的措施要求,均配备有降尘雾化车,道路进行了硬化,扬尘治理措施牌、责任牌、现场围挡、覆盖均已到位。检查发现两处搅拌站存在大门口未安装冲洗设备,秦文化产业园搅拌站没有硬质围挡、厂区未绿化,东紫花城搅拌站封闭不到位等问题,随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对照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要求认真进行整改。2017年7月6日,住建局在第二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及扬尘治理整治中对两搅拌站存在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7月14日,接到群众投诉后,县环保分局对县医院旁边的东紫花城搅拌站扬尘问题进行了查处,当场要求企业整改,并处以20000元的罚款。     8月28日调查组调查后,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对两处搅拌站存在大门口未安装冲洗设备,秦文化产业园搅拌站没有硬质围挡、厂区未绿化,东紫花城搅拌站封闭不到位等问题,于9月5日前整改到位。下一步陇县环保分局将加大监管力度,对两处搅拌站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直至企业按期按要求整改到位。
            
     
62   受理编号6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新民路社区1号楼前住宅小区一楼出租改造成餐饮店面(存在时间七八个月左右),为经营破坏原房设计,造成空气污染,而且噪音大、卫生差、占道经营,影响小区环境、造成一系列问题却无人管理。以前向有关部门投诉过,摊贩问题解决了,但是门面房内的餐饮依旧存在,检查期间有所收敛,环境能相对好些,检查过后,问题依旧存在。建议:1,不能在住宅小区内开发餐饮;2,学习高新开发区餐饮业安装类似空气净化设备。   渭滨区   经调查,新民路社区1号楼位于经二路国美电器商场后,是旧住宅楼改建的门面房,共计12家,其中只有“盖浇饭”产生油烟。今年6月份,渭滨执法大队第五中队已向“盖浇饭”商户下发了整改告知书,督促其加装油烟净化器。     渭滨执法大队第五中队依法对12家餐饮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出店经营情况,改用清洁能源,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渭滨执法大队将按照“铁腕治霾”工作安排,督促该12家门店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
            
     
63   受理编号6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联盟花园南区第五大道餐饮街门面房烟筒油烟味很大,油烟直排至小区院子11号楼4单元门口,油烟味直窜楼上住户家,导致小区居民无法正常生活。   金台区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小区11号楼4单元周围只有1个烟囱,为4单元旁附属楼内阳光幼儿园烟囱,幼儿园食堂烟道经二楼通上幼儿园楼顶,烟道弯道连接处有破损,随即中队执法人员与阳光幼儿园园长取得联系,一起对楼顶烟道出口进行了检查,该幼儿园于2015年在烟道出口处已安装了一台经中国环保协会认证合格的油烟净化器,目前运行正常。     执法人员现场对阳光幼儿园下发《宝鸡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一是对油烟净化器进行维护清洗;二是对破损烟道进行维修。现存在问题已完成整改,幼儿园已确定专人负责,定期对食堂排烟、排污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正常运行。
            
     
64   受理编号64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虢镇茗苑小区西侧马路对面有个混凝土搅拌站,日夜作业不停歇,噪音特别大,严重扰民。   陈仓区   经调查,投诉中所说的“混凝土搅拌站”为通佳商砼站营业执照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资质证书由宝鸡市规划局颁发,环评由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报陈仓区环保分局备案,于2012年建成投产。东侧茗苑保障房小区随后自东向西分期开始建设,并于2015年底居民开始入住,两者间隔一条马路和一片绿化带,间距较近。商砼站由于混凝土产品的特殊性,凝结时间快,无法保存,加之城区建设项目施工连续性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有生产任务时会昼夜连续作业,从而产生噪音扰民。环保部门夜间执法检查时,在只有混凝土砂石料搅拌作业、无车辆往外拉运的情况下现场监测厂界外噪声为达标(夜间噪声标准50db)。在混凝土砂石料搅拌作业的同时再加上有大型车辆来回拉料的情况下,噪声监测超标。针对夜间噪声超标问题,责令企业整改,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调整作业时间,尽可能的停止夜间作业,减少噪声扰民。     今年区住建、环保等部门已责令通佳商砼站将生产设备全部更换为噪音小,封闭式的新式设备,减少噪音污染。目前区政府已安排区环保分局、区住建局人员夜间巡查值守,并责令通佳商砼站加强生产管理,合理安排好生产时间,尽量停止夜间作业,同时继续改进降噪措施,避免噪音扰民。由于通佳商砼站生产工艺的特殊性,有时会出现日夜连续生产的现象,区住建局已安排人员夜间巡查值守,并责令通佳商砼站加强生产管理,减少夜间施工,并采取降噪措施。同时,督促通佳商砼站全面落实生产现场“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6个100%防尘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65   受理编号6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下马营凉泉村村委会旁的玉兰家具厂,以前下午6点以后喷漆,最近每天下午4点左右喷漆,有时候晚上7点左右偷偷喷漆,甲醛等气味特别大,对周围居民身体造成伤害,环境污染严重。   高新区   经调查,群众投诉的“玉兰家具厂”为宝鸡市玉兰家具有限公司,位于马营镇凉泉村三组,主要为办公家具生产加工,于2016年底迁至现址,2017年2月投产。未办理环评报批手续;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地址与现址不符。     该问题高新区环保分局已于6月份开展了调查。该厂距最近居民约50米,现场检查时正在作业,主要产生污染工序有喷漆、打磨等机加工序,其中:喷漆房配套建有漆雾水帘处理设施,因该设施处理方式简单,检查时厂房内漆味较为明显,部分锯床等配有布袋除尘器,作业时有粉尘逸出。针对该厂未批先建行为,高新区环保分局现场责令停止生产,并于6月12日起对其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并于6月28日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处罚款22000元。接到投诉后,立即进行了现场复查,复查时该厂车间无工人,处于停产状态,环保高新分局近期用于查封的封条未损毁,无生产痕迹。高新区管委会决定于2017年9月20日前依法予以取缔。
            
     
66   受理编号6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2013年11月至2014年6月,宝鸡报废汽车管理有限公司把报废车垃圾承包给八鱼镇鱼池村七组处理,后倒入村东头的沟里焚烧,焚烧后产生的烟尘和气味导致旁边的养猪场的生猪大量死亡;2017年3月3日报废垃圾产生自燃,又产生刺激性气味污染环境。   高新区   2013年11月至2014年6月,八鱼镇接到群众投诉后,立即安排对该问题进行调查。倾倒垃圾的地点为八鱼镇鱼池村东一处干沟,距村庄约300米,距养猪场约100米,沟内混倒有生活垃圾及汽车塑料拆解件等垃圾约15立方米。经调查,向该处倾倒报废车垃圾的为八鱼镇鱼池村七组一村民,自称是承包了宝鸡报废汽车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废弃物清运工作,并与其口头约定后,将垃圾倒入本村东侧干沟内。捡拾垃圾的村民和拾荒者为便于回收金属,时将其焚烧,产生的烟尘和气味影响村民生活环境。2014年8月,区环保分局向金台分局致函请求对宝鸡报废汽车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协查,经金台分局核实,未发现宝鸡报废汽车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有擅自垃圾倾倒行为。
            
    针对以上问题,八鱼镇政府对涉事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禁止非法转运、倾倒垃圾,并责令其对倾倒的废弃物进行清理。2013年11月至2014年6月期间,八鱼镇政府未收到过关于鱼池村七组沟因焚烧垃圾造成养猪场生猪大量死亡情况反映。在镇政府、村等相关部门监督下,该村民已于当年6月份对其对倾倒的垃圾覆土掩埋;2014年6月以后,该处再未发生过倾倒报废汽车垃圾事件。2017年3月3日,八鱼镇政府曾接到养猪场主反映该处垃圾产生自燃,当天镇政府利用装载机对着火点进行了掩埋覆盖。
            
     
67   受理编号67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营头镇钻天峰矿山两年前手续不全,新京报记者曝光以后停止开采。2016年上半年又开始大量开采,据说手续还是不全,挖下来的石头拉到距离矿上6公里左右的原眉县水泥厂院内,灰尘污染特别大。   眉县   经调查,钻天峰矿山为眉县水泥厂自备矿山,始建于1969年。2015年11月我县矿山被央视报道后,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露天采石矿山专项整治,对19处露天采石矿山全部进行了关停,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从2015年11月起,县委、县政府责成县国土局每周对19处矿山进行巡查,严防停产整治期间私自偷挖乱采现象的出现。在日常巡查检查中,未发现该矿区有偷挖偷采行为。2016年11月,县政府制定下发了《眉县露天采石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在继续关停全县所有矿山的基础上,对全县19个露天采石矿山进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该矿山于2017年年初开始筹备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2月份专家组评审通过了《眉县水泥厂钻天峰水泥用灰岩矿老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勘查初步设计》,县国土局4月1日出具了《关于〈眉县水泥厂钻天峰水泥用灰岩矿老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勘查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通知》,5月25日企业通过招标确定了施工单位,并启动了治理工作。6月初,为确保矿区恢复治理工程顺利实施,施工单位对采矿场原堆积的废石、废渣进行了清理拉运,并于6月中旬结束清运工作。在随后的施工过程中,对倾倒废渣的山坡修建了台阶进行了治理,修建挡土墙20多米。     目前,治理工程仍在实施之中,没有进行采石作业。2017年5月19日,县环保分局对投诉中提到的原眉县水泥厂进行了检查。经查,企业从2015年11月至2017年5月15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5月16日利用原有库存又复产。在现场检查中,发现院内原料堆和碎石料未覆盖,县环保分局责令其立即对原料堆、碎石料堆进行覆盖,对厂区路面落实洒水降尘措施。在8月28日现场检查中,该企业又于6月初停产至今,院内原料堆和碎石料已覆盖,无灰尘污染。                          对于投诉人反映的问题,眉县政府将进一步强化巡查监管,督促企业认真落实《眉县露天采石矿山专项整治方案》和《眉县露天采石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按照批准的《眉县水泥厂钻天峰水泥用灰岩矿老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勘查初步设计》开展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在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未验收合格、手续未办理齐全之前,严禁进行矿石开采。同时,责成县环保分局加大日常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防尘降尘措施。      
68   受理编号6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县城西红东村的宝深实验砖厂有四五台粉碎机(机器隐藏在车间西边的角落),粉碎红土的时候灰尘非常大,给村民的生活带来很大影响。   眉县   经调查,投诉所指宝深实验砖厂为陕西春翔固废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眉县首善街办红东村,主要利用矿山尾矿生产新型墙体材料。该项目于2013年建成,环评手续齐全。8月28日,县环保分局对投诉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该公司离最近的红东村三、四组居民直线距离有200多米。公司原料车间有三台破碎机,并配有布袋脉冲除尘器。厂内原料堆放有固定的料棚,隧道窑也建有除尘设施。三台破碎机中,两台至2013年建厂以来一直未运行,剩余一台为制胚工段使用。由于该企业为实验砖厂,多为间歇性生产,2017年仅从5月15日至6月30日实验性生产了1个半月,6月30日之后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在检查当日,该企业正在对制胚工段进行调试,未生产。     已责成县环保分局加强日常检查,督促企业做好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9   受理编号6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1、浦村镇右卫营村唐家门小组北山沟用大型车拉石头,灰尘大,村民去镇政府反映,镇政府制止了拉石头,最近又开始拉。2、唐家门小组村民私自在旁边空地建猪圈,排出粪便气味刺鼻,苍蝇多,对周围环境严重污染。   岐山县   1、经调查,发现右卫营村村民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该村十二岭一带非法开采矿山资源,拉运石头,破坏山区植被,损坏农村公路。镇国土所于5月16日深入现场进行调查处理,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下发了停工通知书,通知书下发后该村民断断续续非法生产。5月31日、6月25日,蒲村镇两次安排祝家庄派出所,镇司法所、国土所,联合县国土执法大队、林业派出所联合执法,制止其违法行为,清理了现场施工机械车辆。8月21日,蒲村镇联系县国土局土地执法大队来镇上和当事人以及右卫营村村组干部进行谈话,做了笔录,发放停工令,调查取证,并依法进一步调查处理。                                     2、经调查,当事人系蒲村镇右卫营村唐家门组村民组长,三级肢体残疾。2008年,当事人为改变家庭贫困状况,在家进行生猪养殖,起初数量少,管理相对严格,粪便及时清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接到投诉后,蒲村镇、县农业局、环保分局等相关单位现场查看,发现当事人现在建有200平方米的圈舍,随着养殖扩建,现存栏生猪100头左右,在每天清理粪便同时,因距村庄较近,仍对周边村民有一定的影响。镇、村要求当事人购买蝇蛆净、益生素等药物对养猪场内部进行消毒灭蝇处理,不能影响周围村民正常生活。
           
           
            
    1、接到本次投诉后,8月28日现场检查时发现已停工,未见到施工车辆,蒲村镇安排人员对出山道路进行封堵,彻底制止了车辆拉石头进出山路这一行为,目前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县国土局土地执法大队对当事人调查取证后,依法处理;蒲村镇纪委对右卫营村书记、主任进行诫勉谈话,要求其加强属地管理职责,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由县纪委对蒲村镇、县国土局分管领导进行追责。                          
           2、经执法谈话后,当事人承诺近期先做好圈舍的卫生工作,每天清理粪便,打扫圈舍,处理蚊蝇等,再用简易罐将粪便清运到麦地施肥,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岐山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分方案的通知》,蒲村镇右卫营村属于限养区,根据限养区的规定,蒲村镇要求该养猪户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控制畜禽养殖规模,并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蒲村镇纪委对右卫营村书记、主任进行诫勉谈话,要求其加强属地管理职责,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70   受理编号70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虢王镇郭家凹村一组村民反映:冯家村东五百米左右有一废旧塑料加工厂,加工塑料颗粒过程中产生烟和刺激性气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凤翔县   经调查,该群众反映的废旧塑料加工厂为凤翔县彪角宏达塑料厂,位于彪角镇冯家村村口东1公里处,城关镇瓦窑头村农场内,四周500米内无居民住户,均为农田。该塑料厂占地约3亩(土地租赁瓦窑头农场),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利用废旧塑料加工塑料颗粒,根据市场需求间歇性生产,现场检查时未生产,未办理环评手续,未建设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证照不全,现场堆有生产原料。依据《凤翔县铁腕治霾“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2017年专项行动方案》有关要求,该厂属于清理取缔的“小散乱污”企业。
            
    县政府对凤翔县宏达塑料厂下发了关闭决定,对该厂依法予以关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程序正在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县电力局已拆除联网设备和线路,实施了断电。责成县工信局和城关镇政府督促业主于9月4日前拆除相关生产设备,清理现场原料,解除场地租赁合同。2017年9月2日,城关镇党委对主管副镇长、主管干部实施诫勉;城关镇纪委对瓦窑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实施诫勉;城关镇纪委对瓦窑头村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村党支部委员、村文书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71   受理编号71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桥南广元南路8号院居民反映,小区3号楼2楼时尚网吧排气扇噪音扰民,向社区和办事处反映,未解决。4号楼北单元1楼卖米线门面房每天晚上营业至凌晨三四点,造成周围居民无法正常休息,煤烟和油烟味刺鼻,无法开窗。   渭滨区   时尚网吧排气扇问题:8月29经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网吧有营业执照和消防安全合格证。目前处于试营业状态。                                    米线门店问题:8月30日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门面房确系经营米线等小吃,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齐全,每天晚上七点以后开门营业,主要是给夜班下班的食客售卖,店里用蜂窝煤炉进行加工。     网吧排气扇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网吧对排气扇进行隔音处理,目前整改到位。                                    米线门店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门店本周内改用清洁能源进行操作,目前整改到位,并缩短经营时间,劝导食客文明用餐。      
72   受理编号7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机厂街社区楼下两个餐馆(岐山面馆和老五手擀面)的煤炭炉和油烟排放对小区污染严重。   渭滨区   经调查,老五手擀面和岐山面屋后厨都在使用煤炭炉,没有油烟净化设施,存在油烟污染现象。     第六中队执法队员依法对老五手擀面、岐山面屋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老五手擀面和岐山面屋在2017年9月4日前更换使用清洁能源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73   受理编号7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峪泉路南段“好一家”超市下面露天烧烤产生的烟味和垃圾对环境卫生影响特别大。还有城市汽车高音喇叭噪音特别大,居民放炮产生的烟雾和噪音也非常严重。   渭滨区   关于“峪泉路南段‘好一家’超市下面露天烧烤产生的烟味和垃圾对环境卫生影响特别大”问题:经检查,反映的烧烤经营户为阿依古丽烧烤,为峪泉路综合市场内摊主,未使用环保炉具,存在油烟扰民现象。                                    关于“城市汽车高音喇叭噪音特别大”问题:经检查,主要是重型货车和非法改装摩托车产生噪音的污染。                                     关于“居民放炮产生的烟雾和噪音也非常严重”问题:经检查,2017年8月29日中午,峪泉南路有汽车美容店开业,为扩大宣传和影响,长时间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渭滨分局凌云路派出所巡逻民警立即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对涉案的名车汇汽车美护中心经营者口头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当事人对自己违反相关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关于“峪泉路南段‘好一家’超市下面露天烧烤产生的烟味和垃圾对环境卫生影响特别大”问题,对涉及油烟扰民的烧烤摊主及市场,渭滨执法大队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9月8日前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要求市场加强对烧烤业主油烟的日常管理。                                    关于“城市汽车高音喇叭噪音特别大”问题,长期以来,渭滨交警大队将汽车乱鸣笛违法行为作为一项重点整治内容常抓不懈。辖区划设有禁鸣区,主干道均设置有禁鸣标志,提示车辆驾驶人驶入禁鸣区禁止鸣笛。针对重型货车和改装摩托车产生噪音污染问题,渭滨交警大队一是加大辖区货运车辆禁行管理,从严查处重型货车违法行驶禁行路线,减少市区重型货车通行数量;二是组织夜间整治小组重点查扣改装二轮摩托车噪音污染,前期共查扣非法改装摩托车10余辆,震慑了摩托车违法行为。同时,大队印制宣传资料,深入企业、路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升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将进一步利用科技手段提升管理水平,强化日常交通违法整治。                                  关于“居民放炮产生的烟雾和噪音也非常严重”问题,公安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治安处罚300元的决定。并对其进行责令整改,要求迅速打扫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纸屑,及时消除影响。      
74   受理编号74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1、金台大道水果批发市场门面房的餐馆夜间占道经营,有垃圾、脏水乱倒路面现象,导致路面油渍很多;棋牌室有人夜间在花坛随地大小便,影响环境。2,联盟大桥东球场公厕里没有水,卫生很脏、臭味很大,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卫生管理。   金台区   1、经调查,水果批发市场邻街门面房中有五户餐饮门店(狼人部落砂锅串串、蜀爽园、宝义烧烤、鑫盛面馆、开心串串)夜间违法出店占道经营,垃圾、脏水乱倒,造成路面油污,严重影响市容市貌。                                     2、经调查,举报人反映地点位于渭河公园东篮球场以北,为一排5间式的简易房公厕,公厕卫生状况良好,便池、洗手池无污渍残留,南北通风且灭蝇灯均正常工作,不存在卫生脏、臭味大等问题,投诉人反映公厕无水属实。据渭河公园管理处人员介绍,该处公厕因毗邻篮球场和门球场,为方便来此健身活动的广大市民实施全天开放,但公厕冲水系统被破坏情况时有发生。因为公共厕所的特殊性,不便安装监控设备或派人值守,故每当发现冲水系统被人为破坏后只能被动修理,无法主动做好监管。对此情况,该单位在发现冲水系统损坏后都会第一时间联系人员维修,并加大公厕保洁频次至一天4次,全力保障公厕环境卫生。     1、根据《陕西省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区综合执法大队对所涉及的五户餐饮门店下发《宝鸡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占道经营。目前已完成整改。同时,区综合执法大队将结合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加强对该区域的监督检查力度,如再有出店违法占道经营,将依据相关法律进行从重处罚。                                  2、整改要求:一是由渭河公园管理处联系维修人员,于7日内尽快修好公厕排水设施,并继续做好公园公厕的日常卫生管护工作,给来此健身的广大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如厕环境,制作文明宣传标语张贴在公厕墙壁一侧。二是由东风路街道办事处联合各社区做好居民的思想工作,号召辖区居民珍惜爱护公厕设施,从源头上解决公厕无水问题。三是区园林环卫处协调渭河公园和属地街道办,协助上述单位切实履行好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职能。      
75   受理编号7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陈仓大道兰宝小区北门公路北面有砂石厂和混凝土搅拌厂,每晚9点开始施工到凌晨五点,大型车辆进出拉砂石,灰尘大,造成周围空气污染严重,噪音大,造成附近居民休息不好。   金台区   经8月29日调查,反映的搅拌站属于陕七建一公司下属单位,该搅拌站所产混凝土自产自用,不存在有大型车辆进出拉砂石的情况,举报问题反映的砂石厂不存在。目前该搅拌站共有混凝土运输车辆18辆,每天车辆运送混凝土的时间为全天24小时运行(高峰期禁止通行),运送地为世家星城2期(搅拌站内)、英达路裕园华庭。因车辆运行时间较长,车辆满载混凝土运送期间会对道路沿线居民带来影响。检查组还现场调取了场站监控,确认车辆进出场站能严格按规定执行清洗台冲洗。     针对存在问题,市交警支队特勤大队当场向该企业下发了《整改告知书》,严控车辆夜间运载而产生的噪音,通过缩短运输车辆通行证时间来最大限度的解决车辆所带来的噪音问题。并告知场站负责人,坚决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治污降霾措施,合理安排出车时间,对于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最大程度减少场站工程车辆对环境的污染。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该场站的实际情况,联合检查组提出三条整改措施,要求企业迅速落实到位:一是减少作业时间,将全天作业改为每天6时至晚22时作业,限时通行证,加大路查力度,确保执行到位;二是责令企业全面落实治污降霾措施,主要是落实场站内覆盖,车辆出厂清洗,防尘喷洒,规范操作等具体措施,减少污染;三是市交警支队特勤大队将联合金台大队,在陈仓大道开展路检、路查集中整治行动,对工程运输车、渣土车从严查处,严查抛洒、乱鸣笛、乱调头、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净化交通环境。企业负责人表示严格执行检查组的三项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迅速落实到位。
            
     
76   受理编号7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铁路小区业主反映:轩苑世家1期、2期和所有门面房每天产生的六七十桶生活垃圾全部堆放在业主窗口前,周围环境脏、乱、差,气味严重刺鼻,造成周围业主无法开窗。向社区和办事处反映,一直未解决。   金台区   8月29日下午金台区物管中心对现场进行了检查,发现垃圾桶放置不规范情况,随即与东风路街道、市环卫清运中心、环卫督查科分头进行了协调;8月30日上午,市环卫督查科进行了现场勘查。     经市环卫督查科现场勘察,同意该小区将生活垃圾桶放置在金台大道环卫清运安置点,并将清运时间调整至前一天下午六七点左右。大管家物业公司也承诺,会在集中清运完成后第一时间对市政路面进行彻底冲洗,确保清运现场卫生达标。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到位。
            
     
77   受理编号77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宝蟠路上塬公路得力康乳液集团公司附近有条水渠常年散发恶臭,水为黄绿色,疑似上游中小企业排放的工业废水。   金台区   关于群众举报宝蟠路上塬公路得力康乳业有限公司附近有条水渠常年散发恶臭,水为黄绿色的问题。经调查,宝蟠公路这条排水渠,主要汇集了中山东路街道金陵村居民生活污水、宝蟠公路沿线的16户豆腐坊和豆制品加工生产排放的污水、宝鸡市得力康乳业有限公司排放的污水、沿线1 户肉牛屠宰户产生的粪便、雨季来临时的泄洪渠水。经金台区工信局排查宝蟠路上游再无别的中小企业和污水排放。该问题主要集中在宝蟠公路K0+900处,由于明渠没有覆盖,造成1公里左右道路两边空气中散发异味。该排水渠汇集的污水进入城市排污管网,最终进入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针对宝蟠路上塬公路水渠常年散发恶臭问题,金台环保分局已于2016年12月责令位于宝蟠公路上游的谢云等15户个体户立即进行整改,扩建两级污水沉淀池及专用污水管道,专用污水管道建设工程通至宝鸡市得力康乳业有限公司公司门前的明渠。宝鸡市得力康乳业有限公司产生的废水,经宝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废水达标排放。另有1户杨家豆制品加工厂,位于宝鸡市得力康乳业有限公司附近,未建沉淀池直接将豆制品加工产生的废水直排至排水渠内。区环保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对杨家豆制品厂下达了《宝鸡市环境保护局金台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业进行整改,建设两级污水沉淀池。针对沿线1 户肉牛屠宰户区农业局一是要求当事人停止屠宰、及时处理现有存栏6头黄牛,并清理大门外渠边的牲畜粪便,彻底整治环境卫生。二是要求当事人整理院内环境卫生、经常保持整洁,确保不污染环境。三是彻底整治当事人居住区域环境卫生,即日起彻底停止私屠乱宰。2017年8月21日,区铁腕治霾办向区交通局下发了约谈通知书,并于当日启动约谈,要求其9月初完成明渠加盖工程。区公路站养护中心已于2017年8月18日正式组织实施明渠加盖工程,现已完成覆盖300余米,剩余部分预计9月5日前完工。
            
     
78   受理编号7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轩苑小区内地下有两个供热加压站,设计不合理,冬季供热后,一楼至六楼噪声吵到睡不着觉,影响一百多户居民的正常休息。向物业反映过多次,未解决。   金台区   小区内建有两个地下供热加压站,物业公司于2015年接居民噪音投诉后,投入10万余元资金,进行隔音降噪技术改造。一是将主泵房地面四周与主墙体间向下开挖1米多,加装隔音板,防止噪音传导;二是供热水主管由以前主墙体固定支撑,改为地面树立支架固定;三是为两台主泵单独建立隔音房;四是主泵房顶采取吊顶装修。经过改造,噪音明显减小。     因目前没有供热,所以没办法检测噪音分贝,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将继续跟踪供热后情况。      
79   受理编号7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斗鸡陈仓路口雅典丽舍小区一楼门面是餐饮行业,没有对油烟进行处理,从街面上看,门面整齐,烟囱摆放合理,实际上油烟都排到小区内,冒黑烟、油烟味儿大,小区内的一棵树木都快被油烟熏死,楼上居民不敢开窗户。   金台区   经调查,雅典丽舍小区临街门面共有7户餐饮门店,执法人员对各餐饮门面店操作间逐一进行检查,发现“好再来快餐”“彤彤川味小炒”“西岐大刀铡面”“憨娃私房菜”四户在操作过程中后窗开启,都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好再来快餐”烟道破损,导致油烟直排造成扰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对四户餐饮门店下发《宝鸡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一是加装油烟净化器;二是对破损烟道进行维修。      
80   受理编号80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冠森路田丰园小区住宅楼下手擀面馆2017年初至今每天从早到晚10点左右营业,营业期间烟筒排油烟时噪音很大,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之前向金台区执法大队反映过,未解决。   金台区   经调查,田丰园小区邻街门店为一层纯商业楼,手擀面馆未在居民楼下,该店烟道连通到一楼楼顶,在一楼平台烟道出口处安装有一台抽风机,因与周边居民楼距离较近造成噪音扰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对手擀面馆下发《宝鸡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拆除烟道出口抽风机。因下雨无法进行露天拆除作业,执法人员已责令断电停用,目前已拆除完毕。
            
     
81   受理编号81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西关长寿沟宝鸡市垃圾场垃圾臭味很大,从未见过处理垃圾,垃圾水流到渭河里,冬天风吹时臭气熏天,村民不敢开门窗。夏天附近村庄井水发红发臭,污染严重,直接影响近500多户村民的饮水问题。   金台区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宝鸡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为宝鸡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陵原垃圾处理场,位于金台区长寿沟内约六公里处,主要负责宝鸡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日处理量约800吨。现场检查情况:一是垃圾填埋场正在进行垃圾填埋处理作业,采取分单元、分区域进行作业,垃圾填埋场主要采取及时覆土、膜覆盖、沼气抽取发电的措施防止大气污染,坝面能闻到明显异味;二是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建有7200立方米的收集池,未加盖密闭,有气味,渗滤液处理后排入专用管道,最终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检查时因停电(8月29日17时至8月30日9时因供电线路问题停电),处理设施处于停运状态,运行记录资料不够完善;三是现场对距离垃圾填埋场最近的金河镇同心村一组、二组(约300米)生活水井2口(共有3口,一口干枯)水质进行采样查看,目测呈透明状,未发现发红现象,闻无异味。该村负责人及村民说每年夏天水不够用时井水会发浊。四是现场调阅宝鸡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陵塬垃圾填埋场2017年第一、第二季度环境监测报告,其中大气、地下水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规定排放标准。五是8月27日现场检查时发现的未作业区域部分边角未及时覆盖,已于8月29日进行覆盖。现场发现存问题:一是渗滤液收集池,未加盖密闭,有气味;二是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记录资料不够完善。     (1)群众反映臭味大问题:金台环保分局于2017年8月27日已下达《宝鸡市环境保护局金台分局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宝鸡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做到分单元、分区域进行填埋作业并及时覆盖。加强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处理后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完善运行记录、台帐资料。对渗滤液收集池采取封闭等措施防止恶臭物质排放。(2)垃圾水流到渭河问题:经核查反映问题不实。宝鸡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2003年5月动工建设同时建设了渗滤液专用管道排污专用管网,管网并入城市污水大网。现垃圾填埋场渗液经处理后,排入专用管道,不存在直排渭河情况。(3)从未见过处理垃圾问题:经核查反映问题不实。宝鸡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陵塬垃圾填埋场,为市区唯一生活垃圾填埋场,采取卫生填埋工艺,不存在垃圾不处理问题。(4)夏天附近村庄井水发红发臭问题不实。经对距离垃圾填埋场最近的金河镇同心村一、二组(约300米)生活水井2口(共有3口,一口干枯)水质进行现场查看,目测呈透明状,未发现发红现象,闻无异味。金台区林水局对距离垃圾填埋场最近的金台区金河镇同心村一、二组进行了调查,同心村一、二组共82户,277人,现用饮水源为上世纪80年代所建机井。金台区陵原集中供水工程于2012年正式通水运行,主要解决金河镇原陵原乡所辖11个行政村及西府天地生活用水,同心村属陵原供水范围之内,且通水后对原垃圾场下游所有机井关闭。通过走访了解,自来水管网已铺设到村民门前,但由于费用问题村民不愿饮用,要求继续使用原有井水。原有自备井在夏季降雨量较小的情况下,井水水位下降抽出的井水会偶有发浑,出现浑浊的现象,严重时会出现断水情况。为了解决村民饮水问题,镇村积极与垃圾场协商,宝鸡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承诺如果出现断水或水质浑浊的情况,垃圾场将及时通过水车为村民送水。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要求金台环保分局将已列入环境监管名单的宝鸡市陵塬垃圾填埋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正常规范操作运行。二是鉴于群众反映饮用水污染严重问题,金台区林水局已于8月30日委托区水质检测中心对同心村一组、二组饮用水源水质安排检测,做出检测结果需15日,9月14日后将根据水质检测结果再作进一步处理。
            
     
82   受理编号8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2016年5月开始,大庆路东润风景和锦苑小区北侧的电机段厂区车间从下午6、7点到深夜工作时电机运转声音很大,类似蒸汽机轰鸣声,能看见白色蒸汽,这情况一周发生三四天。   金台区   经调查,投诉件中所称“电机段”位于大庆路46号的“西安铁路局宝鸡机车检修厂”,经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检查,机车检修厂厂区内靠近东润枫景小区主要存在两处噪声源:一是电机车间尘毒处理设施的风机和出风口噪声,二是检修车间的煮洗库冲洗机车使用高压水枪产生的噪声。投诉件中称“看见白色蒸汽”,经查是该厂的职工澡堂。澡堂顶部安装有一个蒸汽水箱,用蒸汽将水加温后供应热水,在加温过程中会有白色的蒸汽产生。白色蒸汽为水雾,对空气无污染。     2016年9月以来,东润枫景小区的住户对西安铁路局宝鸡机车检修厂的噪声投诉已有多起。2016年11月8日金台环保分局向机车检修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该厂积极整改后,于2017年3月30日对其环境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显示,8#电机车间西墙外昼间噪声值为56.8分贝,10#东润枫景小区北侧昼间噪声值为53.9分贝,国家允许排放的标准为60分贝。经调取电机车间8月14日—18日的夜间生产监控录像,根据录像显示,8月14日—18日晚22:00—次日晨6:00,该厂电机车间均未有加班生产的现象。金台环保分局已于8月31日下午15:30分委托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监测,现场监测结果为:东润枫景小区北侧65.9分贝,东润枫景小区西侧为67分贝。待9月1日正式监测报告出来后,金台区环保分局拟采取限期治理、罚款等措施,并要求企业加强管理,防止噪声污染。
            
     
83   受理编号8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西关街道办事处玉涧堡西路百翠园附近夜晚马路上临时摊位产生油烟垃圾非常多,叫卖声非常大,一直营业到凌晨一两点,影响环境卫生和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   金台区   因近期下雨,现场调查时未发现有临时摊位,通过对周边门店走访了解,平时确有6个临时餐饮摊点(采用液化气炉经营小饮食)和4个贩卖水果的流动商贩在此占道经营叫卖。日常有执法人员在此处扎岗管理至晚7时,摊贩在执法人员下班后利用空档时间占道经营,既影响周边环境卫生,又产生叫卖声扰民现象。     鉴于在检查时未发现有流动商贩,第三执法中队安排执法人员从每晚7点至10点在此处扎岗,根据《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该地区进行集中整治,固定扎岗与街面巡查结合,白天与夜间兼顾。同时,对新福园地区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对不听劝阻,继续违法占道经营者,将依据《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进行从严处罚,保障市民群众拥有良好生活环境。
            
     
84   受理编号84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1、斗鸡引渭渠北边工农村和太白庙以东的水池上面有焚烧垃圾现象,有黑烟产生,影响周围居民。2、十二厂安置楼东边的住户直接通过一个粗塑料管子将粪便污水排到张家底村的绿化带内。3.十二厂医院对面一个废品收购站夜晚焚烧垃圾,黑烟气味刺鼻。   金台区   1、经调查,现场未发现焚烧垃圾迹象。                                   2、举报人反映住户私接管道直接排污至绿化带内经查属实。该户将废弃污水通过管道直接排入绿化带,污水通过绿化带内露天引流槽流入污水井,发出阵阵恶臭,影响当地环境质量。                                     3、8月29日下午,金台综合执法大队第四执法中队对金台区鑫源废品收购站进行检查,询问了经营者,该废品收购站主要堆放其收购的废品,经营者称自己不可能对废品、垃圾进行焚烧。经过执法人员对现场认真查勘后并未发现该处有焚烧垃圾的痕迹。     1、要求工农社区对周边环境加强管理,坚持每日巡查制度,教育周边居民及上塬散步人员严禁焚烧垃圾,确保该区域环境良好。                                 2、现场对该户进行政策宣传劝阻。经金台区住建局、十里铺街办和区园林环卫局会商,提出由该户和十里铺街道办共同出资铺设排污管道接入地下排污管网,从源头上解决污水排放问题,同时各部门按职责做好环境管理工作。                                  3、要求该废品收购站加强日常管理,杜绝垃圾焚烧行为的发生,做好安全防火工作,防止引发火灾。如发生周边有人焚烧垃圾及时向区综合执法大队举报。                                  问题整改情况:1、加强日常巡查,杜绝污染行为。2、住户排水管道已于8月30日接入市政污水管网。3、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85   受理编号8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东仁新城小区楼下的“胡记串串香”营业期间声音非常大。   金台区   经立案调查,噪音产生的原因是:该店在店外人行道违规搭设临时帐篷,就餐食客喧哗造成噪声扰民。     根据《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对胡记串串香下发《宝鸡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拆除帐篷,停止违法占道出店经营。现场监督完成对帐篷拆除工作,今后中队对此处加强巡查,杜绝出店占道经营。
            
     
86   受理编号8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1、阳平镇宝丰村有一个砂石厂24小时不间断拉砂石,导致村子路面损毁严重;车辆吨位大,导致村民房屋出现裂痕;灰尘和砂石厂加工石头的声音特别大,影响村民正常生活。2、宝丰村有皂素厂内出租的小厂房里加工塑料颗粒现象,把清洗废旧编织袋的污水直接排入附近渭河,污染严重,臭味特别大,有四年之久。
            
  陈仓区   1、经调查,信访人所反映的阳平镇宝丰村砂石厂拉运砂石导致村子路面损毁情况属实。宝丰砂场建于2014年,是陈仓区建设的6个标准化砂场之一,由于运输车辆占用该村道路,对路面造成了损害,从2016年9月份开始,该砂场投资35万元对3.5公里出村道路进行了硬化,对其他损毁道路进行了修复,该问题已于2017年2月份之前已经整改到位;砂场车辆运输过程中没有对农民房屋造成破坏,反映情况失实;砂石厂加工石头的声音影响村民正常生活失实。宝丰砂场只有分筛机械,生产过程只会产生微量声音,2016年底,经督促整改,该砂场对砂场围挡进行了加密,问题已整改到位;砂场在生产经营初期,由于环保措施不到位,在生产和运输过程中,有扬尘产生,去年以来,我局督促购买了洒水车1辆,在生产和运输道路不间断进行洒水降尘,同时在制砂场所,安装了喷淋设施,在厂门口修建了车辆冲洗设施,每天坚持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并对运输车辆按要求加装了防尘护板,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2、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是宝鸡市新利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位于阳平镇宝丰村原皂素厂院内,建有5条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设计年产18500吨塑料颗粒。该项目编制完成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并进行备案。破碎工序配备了喷雾洒水装置抑尘;挤塑造粒工序塑料热熔废气经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原料产品堆存于仓库内。建有污水处理站一座用于处理清洗塑料废水,处理后的废水进入清水池,全部回用于生产工艺,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由当地村民外运肥田,不外排。     1、该投诉反映的问题与2016年12月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村民反映问题的属于重复投诉,陈仓区环保分局已对该砂场就环保问题进行了处罚。该砂场已投资35万元对损毁的宝丰村道路进行了硬化,同时,每年由宝丰砂石厂出资3.5万元作为道路维修经费进行维修,厂里还安排人员对道路进行常年管护和保洁,目前道路基本完好无损;水利局责令该砂石厂对生产作业时间进行了调整,晚上8点之前停止生产作业,同时,配备洒水车,坚持不间断的对场地和道路进行洒水,做到无扬尘;进出车辆冲洗设施已经建成,同时对进出厂道路进行了硬化。每天坚持对进场和出场车辆进行彻底冲洗,做到车辆运输途中不起尘、不扬尘;对砂石堆料进行了全覆盖,基本保持完好。同时,对覆盖的砂堆坚持每天巡查,对因取料出现砂石料堆裸露或被风吹起的网子及时进行覆盖和完善,保证了砂石料堆全覆盖无裸露。同时,安排专门人员对场内外道路坚持每天打扫,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整改工作基本完成。陈仓区纪委于2016年12月已对区水利局分管副局长和河道管理站站长进行了约谈追责。                                  2、8月29日现场检查,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水处理设施和废气治理设施开启运行,在厂子周边未闻到臭味气体。2016年12月该企业被投诉到中央环保督察组后,企业全面停产整改。2017年3月陕西省空气质量专项督查第四督察组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厂区内散乱污,废气收集治理措施不完善,治理效果未得到监测数据验证等问题,被市环保局挂牌督办,责令企业停产整改。之后该企业全面整改,建设了专用的封闭式原料堆放场(分拣中心),对堆放场地进行了硬化,对厂区路面进行了硬化,原料和产品分别堆放,解决了散乱污问题;对原有废气处理设施进行了完善,扩大废气集气罩收集容量,加装了挡板式汽水分离器;2017年6月27日,宝鸡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达标。2017年,陈仓环保分局多次现场督促检查,直到6月底企业完成整改,落实了各项整改措施,2017年7月4日申请市环保局对该企业取消挂牌督办。      
87   受理编号87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第一村有随处乱倒垃圾的现象,臭味很大,有三年之久。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无人管理,群众意见很大,交由周原镇调查处理。   陈仓区   经调查,第一村共15个村民小组,垃圾堆放点6处,其中:老陂塘5处,坡一路路口1处,分别分布在村东1个,村中心3个,村西2个,其中:4处有围墙,2处未建围墙,经现场查看由于近期雨天较多,确实存在清理不及时的问题。     查明情况后,周原镇对村两委会负责人进行现场提醒,并对其下发了《督办通知书》,要求:一是立即对全村的垃圾堆放点及所有卫生死角进行彻底的清理;二是在每个村民小组设置垃圾清收点;三是加强保洁力度,对村内垃圾实行日产日清,确保长效保洁。该信访投诉件已于2017年8月28日下发督办通知书,8月29日已经全部清理完毕,整改到位。针对反映问题,经陈仓区周原镇领导办公会研究,由镇纪委对第一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予以诫勉谈话。
            
     
88   受理编号8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虢镇西堡村砂石厂挖走沙子后将大量生活垃圾填埋到砂石厂坑里(常有垃圾车往砂石厂运垃圾),最上层填土掩盖垃圾,面积四千平米以上,有三四个月之久,周围居民认为污染地下水质。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过,一直未答复。   陈仓区   经调查,西堡村沙场位于西堡村南端,紧邻渭河北岸,远离居民居住区,为西堡村80年代集体企业,由个人承包经营。2012年,因5.12地震灾后重建项目建设需要,陈仓物流园区管委会以单独选址项目将包含西堡村沙场在内的近500亩土地向省政府提出农用地转用申请,并由区国土分局补充了相应数量的耕地,陈仓物流园区管委会缴纳了相关规费后,2012年12月省政府以陕政土批(2012)1530号审批土地件,批准同意将包含西堡村砂石厂在内的500亩土地转为建设用地。但此后,陈仓物流园区因项目变更等原因未能实施该项目建设。经对西堡村沙场承包人现场询问及实地核查,2012年至今一直对场内存量沙石进行加工,目前已快处理完毕。今年以来,沙场陆续将近1200立方建筑垃圾偷运至沙场,准备填埋场地内沙坑,目前已将700立方建筑垃圾填入沙坑,面积500平方米左右,其余500立方左右建筑垃圾仍堆放在现场未填埋。其建筑垃圾全部由砖块、水泥块、模板等构成,没有渗漏,对地下水未造成污染。
            
    2012年6月,西堡村沙场因非法占地问题,陈仓国土分局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将案件移交陈仓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由虢镇街道办对时任西堡村村委会主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建筑垃圾填埋没有明确规定,陈仓区国土分局对西堡村沙场在建设用地内填埋建筑垃圾行为缺乏查处依据。目前,西堡村沙场偷运和填埋建筑垃圾的事实依然存在,尚未整改。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对沙场承包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迅速整改到位,并提出以下整改措施:1、因近日雨天影响,雨停后10日内将地下填埋的建筑垃圾挖出,与现场堆放的建筑垃圾一并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2、对清理后的土地进行整平;3、由沙场承包人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并做出整改承诺;4、区国土分局和虢镇街道办对整改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对平整后的土地进行验收;5、由虢镇街道办对沙场后期运营全程监管,严防填埋建筑垃圾等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89   受理编号8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县功镇司川河河道里挖沙现象有六七年之久,河道里水质呈黄稠状,污染严重,造成附件村民浇不了庄稼,洗不了衣服,尤其是河道上游的姚家崖、强家庄附近挖沙很严重,且严重破坏到周边的姚家崖山林、村民种植的树木。   陈仓区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砂场涉及县功镇强家庄九组、五组、六组和姚家崖村四家砂场。四家砂场相继建成于2013到2014年间,筛沙台和管理房搭建在租用的当地群众耕地内。砂场建成后,由于司川河河道砂石资源匮乏,2015年,陈仓区水利局对金陵河和司川河停止了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发放,河道采砂全部禁止,于是该四家砂场在当地山上和林地内挖砂取料,污水直接排入河道,造成水体浑浊。根据8月30日现场调查情况,四家砂场均在荒坡和林地内挖沙,立即安排陈仓区林业局和国土分局对其进行依法查处。
            
    问题整改牵头单位为陈仓区水利局,配合单位为县功镇政府。陈仓区责令四家砂场一是立即停止生产;二是立即停止向河道取水和排放污水;三是责令其在一月之内清理河道堆料,恢复河道原貌,保证行洪畅通。政府已对司川河地区违法采砂问题集中进行整治。陈仓区纪委对区河道管理站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追责。由镇党委对镇分管领导、分管干部诫勉谈话。对强家庄村村委会主任、姚家崖村村委会主任由纪委立案调查,根据调查情况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对强家庄村支部书记、姚家崖村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90   受理编号90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陈仓区周原镇王家村13组有人在村子西边耕地上建氨水厂,液氨加水勾兑过程产生刺激性气味,使人流泪头晕。氨水厂现搬到村废弃砖厂,位置在村东南边大概五六百米处。   陈仓区   经调查,群众所反映的企业为宝鸡市陈仓区周原镇永红农资经营部,建于2013年,位于周原王家村13组,主要生产农用液肥。根据转办意见中反映耕地上建氨水厂,生产过程产生刺激性气味,使人流泪头晕及氨水厂搬到废弃砖厂等问题,经现场查看该项目距离村民住宅约300米,主要是将浓度为10%左右的氨水经稀释后作为农用液肥,共有大小6个存储罐,于8月12日停产,无刺激性气味,厂外查看,玉米、葡萄长势正常,未发现叶子干枯等烧毁现象,已现场拍照取证,更不存在搬迁到村废弃砖厂的问题,所反映新建氨水厂问题失实。     鉴于举报问题与实际情况不符,为了稳妥起见,周原镇领导及时对负责人进行了电话约谈,并现场下发了停产通知书,要求其及时到相关的农用物资监管机构对产品进行一次权威的鉴定,如果鉴定该企业产品成份符合国家标准进行农用液肥的生产,能否给予书面鉴定书,以防群众举报事件发生后能及时给予合理答复。同时,氨水为危化品,区环保分局已将此情况函告区安监局和周原镇政府,建议安监局加强行业监管,杜绝安全隐患,周原镇加强属地监管,确保环境安全。下一步,陈仓区将密切关注整改情况,及时与区环保分局、周原镇沟通配合,形成合力,把该经销部监管整改到位。      
91   受理编号91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1、小海子坡建甲醇厂选址不合理,位于村民集中地危害大。2、东岭集团在凤翔县马道口建设铅锌厂危害性大,没有治理废水,直接流入千阳河,烟气没有环保设施治理直排,铅锌对人体危害大,在有风的情况下流动性很强。   凤翔县   1、经调查,投诉所反映小海子坡甲醇厂为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60万吨甲醇项目位于陕西省凤翔长青工业园煤化工区内,符合园区产业布局规划。项目选址、建设和生产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和发改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建有废气处理设施,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达到《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排放标准。该企业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进行生化处理后进入厂内回用水站,回用水站对污水处理站来水进行处理后回用于工艺系统,所排出的浓盐水达到《渭河水系(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后经污水管线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根据甲醇项目环评“甲醇罐区卫生防护距离700米。硫回收装置区卫生防护距离900米”的要求和项目区周边居民居住情况,已对卫生防护距离内需搬迁陈村镇大海子村、小海子村584户群众实施搬迁,其中,在紫荆山新城安置517户,货币安置51户,县城安置16户。                                                    
           
            
    调查核实情况:                                  2、经调查,东岭集团在凤翔县长青工业园冶金化工区,建有10万吨铅锌冶炼、70万吨焦化项目。项目选址、建设和生产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和发改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公司的生产、生活废水均建有收集和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厂区建有雨水收集池4座,收集量达到12000m³以上,完全可以收集30min的初期雨水。厂区的废水外排管线排口已于2013年8月份使用混凝土浇筑封堵,厂区所有废水实现零排放。废气严格按照环评要求,锌冶炼系统建有脱硫、除尘、重金属回收等处理设施,焦化系统建有脱硫、除尘等处理设施。宝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每季度对冶炼厂的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督监测,公司每月开展2次自行监测,在废气排口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监督监测、自行监测、在线监测数据显示均达到《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排放标准。         
92   受理编号9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横水镇三井村和东劝村有车拉石料,导致路面坑坑洼洼、尘土飞扬、麦田里和大棚顶上全是尘土。夜间运输石料,噪音非常大,扰民严重。   凤翔县   经调查,凤翔县横水镇(东白村北部山区)有2户采石企业,分别为凤翔县横水镇东劝读村采石厂、凤翔县三井村采石厂。现场调查时,两户采石企业已停产,运输道路已封堵,运输车辆不能通行。     2015年11月对东劝读村采石厂、三井村采石厂实行停产整顿,停止炸药审批和供应;2016年底采矿证到期后,未延长期限;2017年5月对两户企业关停取缔,并将这一区域设定为矿山生态修复区;两户企业生产生活用电已从大网摘除;2017年8月,对两户矿山企业进出山口道路予以封堵。两户企业采石粉石生产条件已不具备,再无矿山运输车辆经过,夜间也无车辆运输石料,不存在扰民现象。该路段属于横水镇桶三路,其中东白村四组450米村庄路段已经硬化。剩余路段已列入改建计划,总投资710万元,目前已到位410万元。原计划年内完成修复,鉴于目前无石料来源,力争年底前完成路基处理,明年前半年完成路面铺设。
            
     
93   受理编号9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法门镇周家村北庄组北边十几米处有一养猪场,环境恶劣,气味恶臭,严重影响周围居民和东边学校的学生。   扶风县   经调查,投诉件所反映的养猪厂系周家村周西组一村民在自家宅基地建设的猪舍,占地约1亩,距离村民居住地十几米,距离附近学校一路之隔,现有能繁母猪8头、仔猪50头。粪便在猪舍围墙外南侧堆放,环境状况较差,有恶臭。     查明情况后,工作人员对该养殖户进行耐心说服教育,要求其立即对猪舍内及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整顿。一是及时清理粪污,做到日产日清无堆积,每天2次用生石灰对养殖场进行消毒,喷洒除臭剂进行除味,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二是安排村上对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整治,彻底治理“三堆”“三乱”;三是积极做好该养殖户思想工作,不再增加养殖数量,待现有存栏猪出栏后,要搬离至符合规定的场所养殖。目前正在整改之中。
            
     

                                         陕西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宝鸡市时间:2017年8月24日-9月24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7-3908856,邮政信箱:陕西省宝鸡市第161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