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三都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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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07 09: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贵州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条例》《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法》的规定,经三都水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

刘廷元为三都水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石本招为三都水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

滕建江为三都水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覃启棉为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韦龙雪为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杨宛德为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潘锦芝(女)、龙华丽(女)、杨金荣、杨远波、邓玉红、刘玉敏(女)、王泽丽(女)、王仁君、韦 棚、韦仕恒、唐 军、吴宗西、潘彩凤(女)、潘忠秋、吴宗拉、石本优(女)、潘 繁、张 睿(女)、白明雁(女)、杨秀永(女)、潘林慧(女)、潘洪泽、潘金智、詹 顺(女)、蒙自忍、黄淑林、岑文丹(女)、吴祖庆、吴世彪、刘万能、杨 涛、岑文端、吴邦勇、莫进双(女)、张兴楷、潘国朗、韦锦泉、石国强、韦正帅、韦小愿、韦国友、杨先壮、吴兴利(女)、潘兴能等44位同志为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决定免去:

左秀光的三都水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杨忠勇的三都水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免去:

覃启棉的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大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杨永毅的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都水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