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监理、施工、检测、商砼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为“三个年”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按照陇县住建局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县2023年第二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暨扬尘治理执法大检查的通知》(陇住建发〔2023〕174号)要求,住建局建管股、质安站对全县各在建项目质量安全、扬尘治理等情况进行了执法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检查在建项目27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3个,商砼企业1个、检测机构1个。检查起重设备41台,其中塔吊30台,施工电梯8台,提升机3台,检查吊篮48台。现场发出整改通知书31份,违法工程告知书4份,监督手续催办通知书4份。
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施工企业能重视质量安全和扬尘治理管控工作,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到位、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规范、安全措施得力;工程实体质量通病防治较好;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完成较好。如:陇县北大街停车场项目,陇县实验中学教学综合楼。
二、存在问题
(一)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1、由陇县东南镇郑家沟村村民委员会建设的郑嘉新区三期6#-9#楼建设项目。
2、由陕西华凯辰熙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陇县返乡人员创业基地·润苑建设项目。
3、由陇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的陇县职业教育中心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第一标段(学生公寓楼)。
4、由陕西邑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陇盛佳苑二期项目。
5、由宝鸡市轩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陇县分公司建设的陇县东望滨河湾1#建设项目。
6、由陇县陇州液化气储备站建设的陇县陇州液化气储备站新建液化气充装站建设项目。
7、由陇县盛源果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陇县农特产品外贸物流产业园3#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8、由陕西陇州酒业有限公司建设的陕西陇州酒业万吨白酒生产线建设项目。
9、由陇县新城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陇县北大街停车场项目、陇县千邑路道路及排水工程一标段、陇县千邑路道路及排水工程二标段、陇县北贤巷及水银河片区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东大街中段棚改项目、北贤巷棚改项目、应急指挥中心项目、南岸步行街项目。
10、陇县陇马路道路排水改造工程。
(二)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或长期不到岗
1、陕西禾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平鑫创业大厦、陇县返乡人员创业基地·润苑项目总监李文军长期未到岗履职。
2、陕西贤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陇县百灵鸟现代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2#分拣中心工程项目经理罗佳俊长期未到岗履职。
3、陕西荔鑫朝阳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陇县北贤巷及水银河片区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项目经理史亚亚长期未到岗履职。
(三)建筑施工安全方面
一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不规范。起重设备基础混凝土强度报告不合格,未办理使用登记,如陇县江河星诚项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未检测、塔吊月检记录签字不齐,如东望滨河湾1#项目;多塔作业无防碰撞措施,如陇盛佳苑二期项目。
二是参建各方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正在进行后期装饰装修施工的,建设单位将分项工程分包,但未纳入总承包监管,质量安全责任缺失;无安全隐患排查台账、无安全检查记录、未按要求填写安全履职记录表,如陇县返乡人员创业基地·润苑建设项目。
三是危大工程管控不严。部分正在施工的深基坑项目虽进行了专家论证,但未专项验收,边坡监测不规范,如北贤巷棚改项目、东大街中段棚改项目、陇县千邑路道路及排水工程一标段。
四是安全规范执行不到位。临时用电不规范,电箱混用分级不清、开关无标识、接地方式错误随意设置,漏电保护器漏电参数不符合规范要求、塔吊未单独设置三级箱,钢筋加工机械电机外壳部分接地失效,如应急指挥中心项目、东大街中段棚改项目。
(四)建筑施工质量方面
一是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现场质量管理体系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工程质量严重失控,如陇县百灵鸟现代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2#分拣中心工程、陇县北贤巷及水银河片区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二是质量管控技术交底不到位。检查中发现个别项目施工现场混凝土、砂浆搅拌无计量、无台账;送检配合比骨料级配与施工现场骨料级配不符;根据商砼及检测公司配合比试验结果,配合比混凝土强度富余量较小,各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施工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及养护,保证工程实体质量。
三是质量通病防治不到位。后浇带模板支撑体系未按规范要求搭设;轴线复核控制不严主筋位移变形普遍存在;工程实体成品保护不到位;混凝土振捣不密实空洞麻面普遍存在;模板拼口不严、不顺直造成烂根、错台、漏浆;砌体平整度差灰缝饱满度不足局部有通缝透缝现象,斜砌砖未按标准要求组砌。
(五)资料方面
检查中发现大部分项目资料收集与工程进度不同步;个别项目三方联合验收无验收结论、无实测实量、无外观描述;监理发出的整改通知未闭合;部分进场材料未复试送检或复试报告未出就投入使用。
(六)扬尘治理方面
个别施工项目对扬尘治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投入不足、措施落实不到位。裸露黄土覆盖不及时、自动冲洗平台和喷淋设备利用率不高。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问题整改,对本次检查中项目管理体系不健全、质量安全存在重大隐患等行为在规定期限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处罚。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方责任主体要落实责任,逐项进行整改落实,同时要举一反三,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力度。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施工安全、质量水平。要进一步加强一线操作人员安全、质量培训、交底,积极开展警示案例教育,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让安全生产及施工质量的管控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建筑起重设备的监管。加大进场起重设备审查和告知力度,建议不得使用和租赁QTZ40型塔吊;塔吊使用年限不得大于10年;施工电梯不得超过5年。严禁使用淘汰的爬架,不得使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爬架。
(四)抓好扬尘治理,提升施工现场环境。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100%”要求,不断提高扬尘治理水平。
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9日